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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期限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1年春季入学的219名学生,在2025年秋季毕业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毕业条件,未能在2025年7月毕业,已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根据《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219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所在学习中心,上报学院复核。 附件:超过最长学习期限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