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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及同学:

     根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学位办及天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工作部署,现组织实施2017年春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及同学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学生范围:

     2017年春季(2017年1月)本科毕业生。

     二、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授予条件详见《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二)特别提醒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和院规院纪;

     2. 除论文之外的其他课程都通过考试且平均分数大于等于75.00分;

     3. 论文必须参加答辩且答辩成绩合格,同时总成绩大于等于80.00分;

     4. 参加由天津市学位办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5.通过三门主干课程考试。

     三、申报时间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习中心务必于2017年4月26日前完成学位审查和上报工作。

     四、联系人

         学籍管理部:范老师、耿老师

         联系电话:022-27405030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春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操作指南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
2017年2月





附件:

2017年春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操作指南

    1.学生申请

    (1)在线申请:2017年1月毕业的本科生在学院网站www.etju.com进行“学生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学位”按钮,打开学位申请界面。点击“操作”字段的“查看学位英语”,根据提示填报学位英语数据,待学院审核通过(“学位英语状态”字段的数据变为“审核通过”)后,再点击“操作”字段的“申请学位”,根据提示准确填写相关数据(一旦提交,不能修改),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上传毕业电子照片(必须使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照片),点击“保存”按钮。

     注:平均分低于75.00分或者论文最终成绩低于80分或者未通过主干课程考试的2017年1月本科毕业生不可以进行申请学位操作。若对学院平台数据有异议,请马上电话联络学习中心或学院学籍管理部。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学位申请界面勾选自己,然后点击“导出文档”,打印导出的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粘贴毕业照片,装订第1-5页,将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A4纸大小)夹在第4页、第5页之间(无须装订)。在2017年4月21日之前携带上述材料及毕业照片(一定要包含采集信息,用于制作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英语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习中心。未提交纸质材料只进行了在线申请的,一律视为无效。

    2. 学习中心审查

    (1)在线审查

    学习中心登录学院网站,打开“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平台初选名册”,查看平台初选出的平均分不低于75.00分、论文最终成绩不低于80分、通过主干课程考试的2017年1月本科毕业生名册。若对学院平台初选名册有异议,请马上电话联络学籍管理部。

    对于“状态”为“未申请”的,询问学生学位英语及主干课考试情况,督促学生及时进行学位申请。

    对于“状态”为“已申请”的,点击“操作”字段的“查看学位英语”和“申请学位”,审查学生填写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包含毕业电子照片是否准确是否为学信网下载)。

    在线确认:根据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审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在“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学位申请汇总”界面,勾选相应的学生,进行在线确认。

    (2)审查纸质申请材料

    学习中心指定专人审查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核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学位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原件只在官网查验的请注明:已查验),并签字、加盖学习中心章。核对成绩后于“成绩登录人签字”处手工签字;“成绩审核人签字”处由学院填写。

    在“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学位申请汇总”界面导出汇总表,打印,核对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提醒:与学生本人核对政治面貌,若与事实不符,请联络学院学籍管理部修改学院平台数据),加盖学习中心章、中心主任签字。

    学习中心务必在2017年4月26日前将纸质学位申请表(1份)、纸质毕业照片(一定要包含采集信息,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纸质汇总表寄达学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学院审查

    学院组织相关领导和老师审查学位申请材料,对申请学位的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向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报送择优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4.学院审议、市学位办备案

    5.学位证书预计发放时间:2017年9月